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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股份含义是什么
收购股份含义是什么
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以及分红比例的依据。股权虽然不能完全等同于所有权,但它是所有权的核心内容。享有股权的投资人是财产的所有者。股权不能离开法人财产权而单独存在,法人财产权也不能离开股权而单独存在。
2024-03-04 22:04:31
已帮助992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收购股份含义是什么
在我国股份收购指的是收购方与出售方就其所享有的股份,部分或全部转移给收购方所有的行为。
且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
上市公司
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必须进行
要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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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股份含义是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是一家公司的员工. 公司收购我的股份. 公司
随着我国有限公司的不断发展,有了很多的非上市公司和大型上市公司,对于注册公司我国的法律设立的条件相当严格,对公司的资本股东人数都有限制,那么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上限是多少呢?许多国家的公司法都对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有最低人数的规定。我国公司法既规定了发起人的最低人数,又规定了发起人的最高人数限制。规定后者主要是为了保护社会公众利益,防止一些人通过设立公司达到非法集资的目的。 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公司收购个人股东的股份合法吗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内部转让)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公司地址: 第一条 股权的转让 1、 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 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 4、 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 6、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 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7、 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 违约责任 1、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三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四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外国投资者收购中方股权出资确认登记证明要提交的材料包含哪些
一、外国投资者收购中方股权出资确认登记证明要提交的材料1.以非现汇形式支付股权转让对价的,股权变更的外商投资企业填写并提交的《境内直接投资出资确认申请表》。2.转股对价支付证明:(1)以实物支付对价款的,提交报关单或进境备案清单;(2)以无形资产支付对价款的,提交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报告;(3)以境外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出让方(中方)相应的境外投资批准证书;以境内股权出资的,提交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4)以其他形式支付对价的,提交转股对价已支付证明文件。二、外国投资者收购中方股权出资确认登记注意事项1.外国投资者收购境内企业中方股权的,不论支付对价的形式及金额,均应由发生股权变更的企业在对价支付完成后办理出资确认登记。2.外国投资者仅以境外汇入(含跨境人民币)或境内划转形式支付转股对价的,相关国际收支申报数据进入业务系统后外汇局通过系统自动完成外国投资者收购中方股权出资确认登记;外国投资者部分或全部以境内合法所得、实物、无形资产、其他等形式支付股权转让对价的,发生股权变更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到外汇局申请办理外国投资者收购中方股权出资确认登记。3.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国投资者收购中方股权出资确认登记后,方可将相应从该外商投资企业中获得的清算、减资、股权转让、先行回收投资、利润等所得汇出境外或者境内再投资。4.外汇局应审核企业上报的出资确认登记申请表中,股权转让双方、支付方式、支付金额等信息是否与相关业务系统中协议信息、交易信息一致,信息一致的为其办理出资确认,并打印《外国投资者收购中方股权出资确认登记证明》(以下简称《登记证明》)。5.办理外国投资者收购中方股权出资确认登记后,外商投资企业应将《登记证明》复印件提供给股权出让方凭以办理资产变现账户开立及股权转让对价结汇。三、如何进行股权收购不管收购企业采用哪一种方式进行收购,都需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否则收购可能会“胎死腹中”,也有可能使自己陷入风险。具体的流程为:第一、成立股权收购专项工作组,开展初步调研,确定股权收购的目的,选择股权收购的意向目标公司,起草、洽谈、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第二、成立调查小组,对出让方、担保方、目标公司的重大资产、资信状况进行尽职调查,收集相关资料;第三、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分析、论证股权收购在经济、法律方面的可行性,防范各种风险;第四、委托可靠的资产评估价格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及股权价值进行评估;第五、与股权出让方的谈判,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书;第六、双方根据公司章程或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提交各自的权力机构如股东会就收购事宜进行审议表决。第七、收购合同生效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资产转移、经营管理权转移手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依法办理包括股东变更登记在内的工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企业选择适合的方式进行股权收购时还需要注意防范一定的风险,这不仅能够避免收购失败,更可以保护本公司以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条件包含哪些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2、发起人认缴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远高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特征:(1)股份有限公司是的经济法人;(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一个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决定于他是否缴纳了股款,购买了股票,而不取决于他与其他股东的人身关系,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能够迅速、广泛、大量地集中资金。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虽然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的资本也都划分为股份,但是这些公司并不公开发行股票,股份也不能自由转让,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股票都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因此,狭义地讲,股份公司指的就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发起设立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募集设立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里面认购股和实购股是什么东西?认购股是法人股,那么实购股是什么东西。
非法人股一般就是自然人股东认购或者实购的股份,如各股东认购股份之和超出发行总额,各股东先认购股份,见谅,则一般按认购比例分配购得,但还没实际购得,实购就是你已经买到手了,吾不善于表达。等到实际缴纳股款购得之后就是实购股了。大概就这样吧,但认购总和达不到该次发行的70%。法人股就是法人(也就是公司)所认购或者实购的股份。简单说认购就是你打算买但还没买到手,则发行失败(私募例外)公司设立或增资发行新股时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股份转让合同纠纷的具体的定义有什么呀?我曾经查阅了很多材料都找不到,希望有经验人士可以分享一下自己的经验,非常感谢!
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协议转让的股份数及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转让股份的每股个及股权转让金总额。3.转让股份的交割日(股权转让让协议正式生效后方可进行)。4.股权转让金支付方式。5.出让方的义务;6.受让方的义务;7.协议的生效日;8.出让方的陈述与保证;9.股权转让完成后,双方对上市公司的变动计划;10股权转让协议的解除条款;11保密条款;12争议解决方式;13.违约责任;14.附则。
吴丹
问题:贵律师:您好!我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97年成立时是4个股东(股份比例为36%、28%、28%、8%),后来以技术入股形式又加入一位股东(占20%股份,只稀释了3个大股东的股份,8%小股东的股份未稀释),再后来拥有8%股份的股东要退出公司,请问他的股份是我们3个原始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还是我们4个都有购买权?<br>另外:当初技术入股股东根据我们口头协商缴了2万现金,算是象征性的表示一下(当时公司资产500多万),但几个月后又借故将2万元抽走了,因为当时我们急需他这样的技术人员,所以也没和他计较,请问他这是否属于“瑕疵股份”,我们是否有权拒绝他的股份购买权?
股东均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不得拒绝他的购买权。
何向前
问题:贵律师:您好!我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97年成立时是4个股东(股份比例为36%、28%、28%、8%),后来以技术入股形式又加入一位股东(占20%股份,只稀释了3个大股东的股份,8%小股东的股份未稀释),再后来拥有8%股份的股东要退出公司,请问他的股份是我们3个原始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还是我们4个都有购买权?<br>另外:当初技术入股股东根据我们口头协商缴了2万现金,算是象征性的表示一下(当时公司资产500多万),但几个月后又借故将2万元抽走了,因为当时我们急需他这样的技术人员,所以也没和他计较,请问他这是否属于“瑕疵股份”,我们是否有权拒绝他的股份购买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来决定,如公司章程无此规定,可股东大会来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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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强吉律师
2024-05-21 19:25:12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可以电话联系吗?
杜强吉律师
2024-05-21 09:40:46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你好?
钱威律师
2024-05-20 05:04:47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你好?
钱威律师
2024-05-20 05:07:12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你好?
吕美亮律师
2024-05-17 09:09:00
侵占合伙企业财产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侵占是指将他人财产非法据为己有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 第六十八条 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题:他夜里偷偷把所有的机器以及产品和半成品转移犯法吗,后来有点很小意见,我们三个人合伙开公司之前我是法人后来变更给另外一个股东?
杜强吉律师
2024-05-16 09:57:34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你好?
史成涛律师
2024-05-14 15:00:18
具体咨询什么问题,详细说一下。
问题:你好?
钱威律师
2024-05-13 23:24:26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你好?
吕美亮律师
2024-05-13 07:23:51
有没有购买衣服付款的发票,和干洗店协商赔偿事宜
问题:我想问下我干洗衣服染色了?
郭海滨律师
2024-05-12 11:56:45
您好!可以代理起诉离婚
问题:我想离婚?
杜强吉律师
2024-05-21 19:25:12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可以电话联系吗?
史成涛律师
2024-05-14 15:00:18
具体咨询什么问题,详细说一下。
问题:你好?
郭海滨律师
2024-05-12 11:56:45
您好!可以代理起诉离婚
问题:我想离婚?
杜强吉律师
2024-05-21 09:40:46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你好?
杜强吉律师
2024-05-16 09:57:34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你好?
钱威律师
2024-05-20 05:07:12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你好?
钱威律师
2024-05-13 23:24:26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你好?
钱威律师
2024-05-20 05:04:47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你好?
吕美亮律师
2024-05-17 09:09:00
侵占合伙企业财产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侵占是指将他人财产非法据为己有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 第六十八条 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题:他夜里偷偷把所有的机器以及产品和半成品转移犯法吗,后来有点很小意见,我们三个人合伙开公司之前我是法人后来变更给另外一个股东?
吕美亮律师
2024-05-13 07:23:51
有没有购买衣服付款的发票,和干洗店协商赔偿事宜
问题:我想问下我干洗衣服染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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