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若希望离婚但女方不同意,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且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予离婚,但需满足分居因感情不和导致而非工作学习等其他原因,且需提供相应证据支撑。
1.准确认定分居条件。分居必须是因双方感情不和引发,而非因工作调动、学习深造等客观因素导致的两地分居。需准备能证明分居状态和原因的证据,比如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一方在外居住的租房合同,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或双方关于分居的聊天记录、邮件等书面材料。
2.规范诉讼流程与证据提交。男方需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并附上能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分居满两年的证据材料。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经审查确认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将判决准予离婚。若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感情破裂或分居事实,法院可能判决不准离婚,此时男方可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