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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是什么意思

送达是什么意思
不管是民事审判还是刑事审判,在审核活动的最后都会宣读判决书,案件最后流程就是依据判决执行。对于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如果当事人不服,那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据法院判决、裁定执行,可能会强制执行,甚至还可能触犯刑法。根据《刑法》第313条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024-03-04 09:15:24 已帮助16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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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是什么意思
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送达是人民法院单方实施的诉讼行为,其特点有:

1)送达的主体(行为的实施者)是法院。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文书,不能称其为送达。

2)送达的对象是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法院之间相互递送材料以及法院对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发送材料,都不是送达。

3)送达的内容是各种诉讼文书,如起诉状副本、开庭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等。

4)送达必须按法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

5)送达不仅使诉讼有关人员了解文件内容,便于遵照执行;而且还会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如传票一经送达,则被送达人即有到庭的义务,不得借故规避。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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