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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送达多久即为开庭时间

俊* 江苏-徐州 办案流程咨询 2022.10.10 00:06:04 413人阅读

法院公告送达多久即为开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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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发出公告的第93天为开庭日期。
1、93天的计算:公告时间60天,举证时间30天,开庭传票必须提前3天向双方当事人送达,所以,一般是定在公告发出的第93天开庭。
2、公告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固定的住址,也无法查明其现在的住址,下落不明,使人民法院无法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向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而采取的非正常的送达方式。
3、《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2022-10-10 00:07:04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一般是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gt;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民事诉讼中以日、月、年计算的期间应当从次日起算,因此公告期应当从登报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即开庭日为2015年3月17日+60日+30日+3日=2015年6月18日。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一般六十日之后开庭。
第八十二条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指定的期间。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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