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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能不能风险代理

不可以,离婚案件一般是不适用风险代理的;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最新修订: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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