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规定,
女职工生育时发生的
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偿,超过定额按定额标准支付,具体统一为平产2500元;难产助产或多胞胎生产3500元;剖宫产5000元。“以剖宫产手术为例,原先补助4000元,调整后增加了1000元。” 此外,因计划生育引起的
医疗费也将按定额标准补偿,4个月以下流产,定额补偿标准500元;4个月以上(含)流产及引产,定额补偿标准为1000元;上(取)环150元;输卵管绝育术250元;输精管绝育术800元;输卵管和输精管吻合术3000元;经宫腔镜取环术2500元。 生育津贴计算天数也略有调整,妊娠7个月以上(含)生产,可享受128天
产假及生育津贴;实施难产助产及剖宫产手术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产,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4个月以下流产,补偿15天,4个月以上(含)流产及引产,补偿42天。 需要注意的是,享受统一
生育保险待遇者,必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且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正常缴费满12个月。如果职工从异地转入我市,转入前后两统筹区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至生育当月满12个月的,可凭原统筹区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缴费证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以上厦门生育津贴怎么算2018最新政策你可以详细咨询当地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