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非法转包下发生工伤,劳动者应确认用人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缴纳了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未缴纳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劳动者或其近亲属按工伤认定程序,先申请工伤认定,接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再依据结果要求赔偿,赔偿项目有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
(三)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非法转包,要对其招用劳动者因工伤亡承担工伤保险责任,需积极配合处理工伤事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