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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做生意是否要写合同

合伙做生意是否要写合同
合伙联营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而,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根据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2024-02-26 01:56:45 已帮助23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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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做生意是否要写合同
合伙合同原则上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但是对于不具有民事主体地方的合伙而言,如临时性、暂时性、一时性的民事合伙,认定合同关系是否存在,订立书面合伙合同并不是实质要件,仅具有程序法上的证明作用。
在双方没有书面合伙合同的情况下,只要双方具有合伙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的基本条件,又有口头合伙合同,即可认定合伙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九百六十七条,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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