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子女抚养专题 > 孩子探视权行权的方式

孩子探视权行权的方式

孩子探视权行权的方式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2024-03-03 12:11:51 已帮助1546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孩子探视权行权的方式
对于孩子探视权,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情况不一样,法院的判决会不一样,没有探视次数的法律规定。
对孩子行使探视权一般以协商为主,双方本着实际方便的原则来定,不能太多。具体方式在离婚时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一般探视权规定一个星期一次,一个月也就四次,但这不是绝对的,探视权的行使方式以及时间双方可以进行约定,约定时要考虑孩子的生活时间以及学习时间,所以一周一次为宜。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