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采取登记制度,经民政部门登记的婚姻才被法律所认可。登记之后夫妻双方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两人的工资、奖金、各种收益、继承或别人赠与的财产等等。但有个别情况例外,比如说婚前财产产生自然增值,遗嘱或赠与中明确只给一方的财产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