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需留意是否有未处理的共同财产,一旦发现,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财产情况的两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
(二)若子女抚养出现新纠纷,像一方要变更抚养权,需要有法定变更情形,例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严重疾病等,然后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
(三)离婚时债务分担有争议,要先确定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若一方觉得不应承担全部或部分债务,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债务性质、用途等进行判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