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管辖法院: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准备起诉材料:包含民事起诉状、原被告身份信息材料、离婚协议或生效法律文书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对方未支付抚养费的证明材料(如银行流水缺失记录)、孩子出生证明等。
(三)申请先予执行:可在判决作出前,依据相关规定申请法院裁定对方预先支付部分抚养费,保障子女生活急需。
(四)法院审理:若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审限三个月。
(五)申请强制执行: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可申请法院采取冻结账户、划拨存款等措施确保抚养费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