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纠纷专题 > 仓储合同是专属管辖吗

仓储合同是专属管辖吗

1、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与其他法定管辖相比,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专属管辖是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
2、在我国,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那么普通的仓储合同都是适用一般的管辖原则,即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也可以由合同双方对管辖进行约定。但是涉及港口的仓储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即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一点要必须注意,如果是涉及港口的仓储合同,即使双方进行约定管辖,都是不允许的。
最新修订:2024-02-1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