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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失败的法律后果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失败的法律后果:
1、发起人对认股人的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之间股款的返还义务可以由协议决定或者是出资比例进行返还。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经缴纳的股款,负有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利息的连带责任
2、发起人对第三人的责任
第三人可以基于对发起人的债权请求权向发起人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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