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对方对口头约定反悔时,要积极收集证据,像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在场证人的证言等都可作为证明约定存在和内容的依据。
(二)若收集到充分证据,先尝试和对方协商,要求其依照约定履行。
(三)若协商没有结果,可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起诉时要提交相关证据,由法院根据证据判断约定是否成立及是否应履行。
(四)日常交易尽量采用书面形式约定,防止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