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公司经营专题 > 公司经营纠纷专题 > 哪些人员不得担任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代表

哪些人员不得担任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代表

哪些人员不得担任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代表
在公司经营的过程中,因为注册资金、股东权利、公司人格独立、股东责任等方面的原因,都有可能产生公司纠纷!公司纠纷是指公司及公司相关主体之间发生的,以公司法规定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民事纠纷。有的纠纷发生之后,当事人针锋相对,最后搞得不欢而散。正确的处理方式应该是尽量在律师的帮助下或在相关部门的调解下,找到合适的方式来坦诚、友好的解决纷争。
2024-02-20 20:15:24 已帮助141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哪些人员不得担任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代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代表:
(一)因损害中国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被判处刑罚的;
(二)因从事损害中国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等违法活动,依法被撤销设立登记、吊销登记证或者被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关闭的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代表,自被撤销、吊销或者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