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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不得有哪些行为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不得有哪些行为
任何产品都是为满足用户的使用需要而制造的。对于产品质量来说,不论是简单产品还是复杂产品,都应当用产品质量特性或特征去描述。产品质量特性依产品的特点而异,表现的参数和指标也多种多样。质量的广义性:在质量管理体系的涉及的范畴内,组织的相关方对组织的产品、过程、体系都可以提出要求。产品、过程、体系都具有固有特性,所以,质量不仅指产品的质量,也指过程和体系的质量。
2024-02-25 01:15:59 已帮助29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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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不得有哪些行为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不得有以下行为:
1、不再具备生产条件、生产许可证已经过期或者超出许可范围生产的;
2、明知特种设备存在同一性缺陷,未立即停止生产并召回的;
3、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生产、销售、交付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的;
4、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生产许可证的。

风险提示: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出现禁止行为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不再具备生产条件、生产许可证已经过期或者超出许可范围生产的以及明知特种设备存在同一性缺陷,未立即停止生产并召回的。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生产,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
2、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生产、销售、交付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交付的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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