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让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进行定损。若双方对责任认定无异议,可自行协商赔偿。
(二)协商赔偿时,由全责方的保险公司依据定损结果对受损车辆理赔。
(三)若协商不一致,受损方可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由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赔付,再向全责方追偿。
(四)若上述方法都行不通,受损方准备好事故责任认定书、定损单、维修发票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全责方及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