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撤诉分为两类,一类是原告申请撤诉,一类是视为撤诉。视为撤诉主要是指原告未预交诉讼费、原告未到庭。原告申请撤诉,主要分为三大类的原因:
(1)被告向原告写下保证书,希望得到原告谅解,原告与被告和好而申请撤诉;
(2)原告与被告离婚意见达成一致改为协议离婚而申请撤诉;
(3)原告因特殊情况,比如被告拒绝出庭,为提前进入第二次离婚起诉而撤诉。通过上面的内容,“诉讼离婚后撤诉的风险究竟有哪些”这个问题各位大概已经明白了,诉讼离婚最好不要撤诉,离婚之间应该认真考虑,否则不仅使工作人员的时间白费,而且当事人自己必须承担相应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