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中一方违约时,赔偿方式需结合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综合确定,优先按合同约定处理,无约定则以实际损失为依据,同时定金罚则可独立适用。
1.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若合同已明确约定违约金条款,违约方应严格依约支付。若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过低,与实际损失明显不符,当事人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适当调整,确保赔偿金额公平合理。
2.赔偿实际损失(合同无约定时适用)。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直接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直接损失包括已支付的中介费、定金等实际支出费用;可得利益损失包括因违约导致的房价涨跌差价等预期合理收益。
3.适用定金罚则。若交易过程中存在定金支付,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需双倍返还定金;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罚则可与违约金条款选择适用,守约方应根据自身损失情况选择更有利的赔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