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性质界定
定金罚则是特殊担保方式,目的是担保合同履行;违约责任是违约方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保障守约方权益。
(二)从适用条件界定
定金罚则适用以交付定金且一方违约为前提,定金需书面约定且数额有限制;违约责任适用只要有违约行为且无免责事由,不依赖定金交付。
(三)从承担方式界定
定金罚则是交付方违约无权收回定金,收受方违约双倍返还;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多样,如继续履行、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四)从并用规则界定
当事人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一方违约时,对方只能选择定金罚则或违约金条款,不能同时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