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信用卡诈骗情况,非恶意透支诈骗数额达1万符合“数额较大”标准,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警方调查取证,留存好相关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
(二)对于恶意透支1万未达入罪标准的情况,金融机构可通过合理合法的催收流程提醒还款,持卡人应尽快还款避免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三)个人在使用信用卡时,要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不随意透露信用卡相关信息,防止被他人冒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