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转让依法签订的
商品房预售合同,但不得转让已经购买的未竣工
商品房。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
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在取得
房产证后,商品房预购人可以将原预售合同的债权或
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2、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
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
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