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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的诉讼主体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主体的确定方式如下:
1、因拖欠工程款引起的纠纷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合同转包而由实际施工人起诉承包人的,可不将发包人列为案件的当事人,经发包人同意转包的,应直接列发包人为被告;
2、因工程质量引起的纠纷,发包人只起诉承包人,在审理中查明有转包的,应追加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
最新修订: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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