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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完成结算后付款期限是多少

张* 山东-烟台 工程款纠纷咨询 2026.01.25 07:50:14 381人阅读

工程完成结算后付款期限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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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完成结算后的付款期限确定有相应规则。首先遵循合同意思自治原则,合同有约定付款期限的从其约定。若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双方可协议补充;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若上述方式都无法确定付款期限,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履行,但要给对方必要准备时间,此时间结合工程规模、付款金额、资金筹集难度等因素确定。若发包方未按约定期限付款,承包方可主张逾期付款利息。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付款期限,避免后续纠纷。
2.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双方应积极协商补充协议。
3.发包方应按约定期限付款,避免产生逾期利息。
4.承包方在发包方逾期付款时,及时主张自己的权益。

2026-01-25 14:15: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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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工程完成结算后的付款期限确定遵循一定规则。合同有明确约定的,依照约定执行,这是合同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尊重了双方的自主意愿。
(2)若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双方可先尝试协议补充。若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则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来确定付款期限。
(3)若上述方式都无法确定,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履行,但要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这个准备时间需综合工程规模、付款金额、资金筹集难度等因素判断。
(4)若发包方未按约定期限付款,承包方有权主张逾期付款利息。

提醒:签订工程合同时应明确付款期限,避免后续纠纷。若遇到付款期限不明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以确定合理解决方案。

2026-01-25 12:19: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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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有约定付款期限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遵循合同意思自治。
(二)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双方先尝试协议补充付款期限。
(三)若无法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付款期限。
(四)若上述方法都无法确定,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履行,但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准备时间结合工程规模、付款金额、资金筹集难度等因素确定。
(五)发包方未按约付款,承包方可主张逾期付款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2026-01-25 11:17: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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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结算后付款期限,先按合同约定执行,这遵循了合同意思自治。
2.若合同没约定或约定不清,双方可协商补充;协商不成,按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3.若还无法确定,债权人可随时要求付款,但要给对方必要准备时间,这需结合工程规模、金额、筹资难度等确定。
4.发包方未按时付款,承包方可主张逾期利息。

2026-01-25 09:56: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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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工程完成结算后付款期限先看合同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可协议补充,无法确定时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履行但要给对方必要准备时间,发包方逾期付款承包方可主张利息。
法律解析:
合同意思自治原则下,工程结算后的付款期限优先遵循合同约定。若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模糊,双方可进行协议补充。若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则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来确定付款期限。若上述方法都行不通,法律赋予债权人随时要求履行的权利,但需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该时间要结合工程规模、付款金额、资金筹集难度等因素判断。若发包方不按约定期限付款,承包方有权主张逾期付款利息。这一系列规定旨在保障交易公平和双方合法权益。如果大家在工程结算付款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妥善解决问题。

2026-01-25 08:51:13 回复

XXXX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出资设立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于200X年XX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XXXXXX(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XXXXXXXX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万元。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该出资需未设定任何担保、质押或抵押,已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经评估作价。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第六条公司增减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做出决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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