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因自身不想购房,定金通常无法退还,所以购房前要充分考虑自身购房意愿和经济能力,避免冲动交定金。
(二)若因售房者原因致合同无法履行,如房屋转卖他人,可要求售房者双倍返还定金,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房屋已转卖的合同等,以保障自身权益。
(三)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如政策变化影响购房资格或贷款,应保留好政策文件等相关证据,向售房者主张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