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议书
委托合同委托方:
受托方:
委托方为工程的建设单位,受托方为具备法定资质
以及丰富建设项目咨询服务经验的专业咨询公司。委托方因工程,受托受托方进行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为了明确双方的权责,维护各自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服务事宜
协商一致,制定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受托方的服务内容
1.1 受托方为委托方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
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1 项目的背景及概况
1.1.2 项目的发展及需求分析
1.1.3 对该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详细研究,并根据场地现
状及建设条件,提出评价意见
1.1.4 对各专业设计进行研究,提出项目的建设方案
1.1.5 通过对环境影响的评估及分析,提出环境影响评价
1.1.6 分析周边环境及交通状况,提出交通安全措施
1.1.7 项目实施安排与进度计划
1.1.8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1.1.9 财务与社会评价
1.1.10 结论与建议
以上十项内容可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改,最终形成完整的
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
1.2 提供服务过程中受托方应服从委托方制定的服务方案和具
体的服务工作安排。
1.3 受托方应在本
合同签订且委托方提交全部资料后个
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一式 份。
二、服务费用的标准及结算
2.1服务费合计为 元整(大写: 元整),本费用为固定费用(按号文件规定取费标准计取),在受托方
全面履行本
合同义务的前提下,上述费用为委托方应支付给受托方的全部费用。
2.2 服务费用具体方式为:分两次支付,本
合同生效后 日内,
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预付款 元(大写: 元整);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
目建议书)后,经委托方书面认可且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
得到政府相关部门批准之日起日内,受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元整大写:元整)。
三、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3.1 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 委托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向受托方提高目前现有的与工程相关的数据和资料。
3.1.2 检查、监督受托方的工作,对受托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