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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能代替合同专用章吗

一、在签订合同时,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公章也是能够证明签署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法律效力,其与合同专用章在签订合同是具有同等的法律效果,都能够使得合同成立有效。
二、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最新修订: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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