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主张权利。若物业公司拒不交接的行为违反合同约定,业主委员会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业主委员会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物业公司不交接的情况,该部门有权责令物业公司限期完成交接,逾期未改正的,可依法予以处罚。
(3)发送书面通知并保留凭证。业主委员会可向物业公司发送书面通知,明确交接的具体内容、要求及期限,同时保留好通知送达的相关凭证,如邮寄回执、送达记录等。
(4)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若上述方式均无法解决问题,业主委员会可收集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履行交接义务,若因物业公司不交接造成损失,还可一并主张赔偿。需收集的证据包括物业服务合同、书面通知、沟通记录等。
提醒:
物业公司不交接时,业主委员会应注意及时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若涉及损失需留存损失相关凭证,不同案情的处理方式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