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工伤申请人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第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可见,认定单方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的责任在于社会保险行政机构,仅凭交管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而无任何其他证据,推论出工伤申请人是全责而不予工伤认定,属于事实认定错误。而涉案的电动自行车在案发时时速超过30公里/小时,已经不符合非机动车中《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标准》。该“技术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公里等多项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