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3.2 乙方指派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工作人员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及因乙方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给乙方工作人员及任何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与甲方签订《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3.4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和设计文件确定的标准采购设备及相关材料,并按所提供材料的相关规范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同时,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其提供的材料送交质检部门抽检。 3.5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质量标准要求的材料时,有权要求乙方重新采购,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6乙方提供的材料由乙方自行保管 3.7 保管好设备的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四条 乙方具体的承包范围 4.1负责设备、管道及配件材料等的采购、卸车、保管; 4.2负责系统内管道、设备的就位、找平、安装(包括配电盘的就位),以及部分电气保护管的安装及电缆的敷设。具体接线及调试由甲方负责; 4.3负责系统内管道施工前的防腐除锈刷漆,管道支架、平台的制作安装、刷漆; 4.4负责设备及管道施压工程中的吹扫、氮气打压、漏点处理,以及设备在安装过程中因技术更改需要更改的管道; 4.5负责现场所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开工告知、报检并办理相关资料。 第五条 材料及工具供应 5.1本安装工程所需的原材料,由乙方提供; 5.2安装需要的氩气、氧气、乙炔、切片、割片、焊丝(氩弧焊304)设备管道及支架防腐刷漆用的油漆,现场施工水电费等消耗材料以及施工的工具由乙方提供,并提供材料的合格证明; 5.3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须符合国家标准,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 5.4现场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工程结算方式 6.1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三天内预付合同总价款的50%。 6.2设备、管道完工且完成设备探伤、压力测试,移交安全阀和压力表校验报告以及探伤合格报告后一工作周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6.3设备获得技术监督局对压力管道和容器的质量证明书交移闪甲方后,经啤酒厂和甲方现场人员出具安装工程验收证明并开具工程全额发票后,一工作周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5%。 6.4设备运行一年后没有安装质量问题支付剩余的5%质量保证金。 第七条工程验收和质保 7.1验收标准还需按青岛澳兰多流体科技有限公司及啤酒厂提供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应该连续5天正常试运行。 7.2验收结果应由乙方及甲方之代表记录并形成文件,如有缺陷乙方必须尽快妥善处理补救,提请甲方组织再次检验,直至验收合格。经甲方再次验收合格的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0日的,视为乙方逾期完工。 7.3乙方未予妥善整改前,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工程款,并视质量整改的情况,从货款中扣罚相应的违约金。 7.4由于质量整改而造成的进度延误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5乙方无帮推迟或拒绝质量整改,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整改,从工程款中扣除整改费用。并视情节严重一否,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赔偿全部费用。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甲方设备部件等造成损坏,经核实是乙方责任,乙方要按照原价对部件赔偿。 7.6工程质保期1年。验收合格的工程在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有收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赴现场免费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在质保款中扣除,质保款不足以扣除的,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超出部分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