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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房屋买卖合同的规定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解答如下,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特签订本买房正式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 ,建筑登记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价格:

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 万元整,大写: 。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大写: ) ,余款 元(大写 )在甲方移交房屋时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最新修订: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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