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一般来说,宅基地可不能直接让女儿给继承了。
因为宅基地是归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民仅仅只有使用权而已。
在农村的这个规矩里,宅基地的使用权通常是按照“户有所用”的原则来的。
要是因为继承了房屋才获得了宅基地使用权,那通常也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那些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成员才可以享有。
要是女儿,在本村,并且也符合宅基地申请的条件,那在继承了房屋之后,就可以按照规定去申请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
可要是女儿不在本村,或者不符合申请条件,那通常就不能直接去继承宅基地,不过她对房屋是享有所有权的,在房屋还存在的这段时间里,她是可以继续使用这个宅基地的。
总的来说,农村宅基地的继承是有一定的限制和条件的,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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