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这样的规定。
要是雇佣还没满十六周岁的小孩子去做超强度的体力劳动,或者让他们去从事高空作业、井下作业,又或者让他们在那些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的环境里干活,并且情节还很严重的话,那就构成了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犯了这个罪,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要处罚金;要是情节特别严重的话,就得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样要处罚金。
如果是单位犯了这个罪,那就要对单位判处罚金,并且对单位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面说的那种规定来处罚。
另外,对于那些童工,得责令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把他们送回原来的居住地,交给他们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这期间所有的交通费用和食宿费用都得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