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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取得的所有权

原始取得,指依据法律规定,首次获取财产的所有权,或者无需依赖原所有人的意愿就能取得财产所有权。

其主要方式如下:生产方面,通过自身的制造行为产出产品,进而获得该产品的所有权;先占则是对无主物率先占有从而取得所有权,不过在中国,对于像埋藏物这类特殊无主物有另行规定;添附是在他人的物品上添加附属物,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原始取得所有权;善意取得受让人在符合法定条件下,能够善意地取得无处分权人转让的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等。

每种原始取得方式都有其专属的构成要件,必须依照具体的法律规定来准确判别,以确保财产所有权的合法获取与界定。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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