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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后还能否要求违约金

工程结算后通常还能要求违约金

工程结算主要是明确工程价款等相关事宜,但要是在工程建设期间有一方违约,那另一方的违约索赔权并不会因结算而消失。

从法律层面来看,结算与违约属于不同的法律概念范畴。

结算重点在于工程款项的核算,而违约金则是针对违约方违反合同约定(像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达标等情况)所采取的一种具有惩罚或补偿性质的措施。

只要在结算之前违约事实就已经存在,并且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定的违约情形,守约方就有权利去主张违约金。

当然,这需要依据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条款以及对证据的收集和保存等情况来进行综合判断。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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