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诉讼管辖专题 > 诉讼时效届满仍按期支付利息

诉讼时效届满仍按期支付利息

诉讼时效届满仍按期支付利息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3-05 18:18:15 已帮助248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诉讼时效届满仍按期支付利息
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

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

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

1.起诉。

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

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

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

2.请求。

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

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

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

3.认诺。

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

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

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