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
您当前的城市:
徐州
热门城市
直辖市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Q
R
S
T
W
X
Y
Z
常用城市
兰州
西宁
西安
郑州
济南
太原
合肥
长沙
武汉
南京
成都
贵阳
昆明
哈尔滨
长春
沈阳
石家庄
杭州
南昌
广州
福州
海口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呼和浩特
乌鲁木齐
南宁
银川
拉萨
深圳
青岛
苏州
佛山
东莞
宁波
无锡
潍坊
全部
进入徐州站
首页
找律师
问律师
学知识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手机律图
手机扫一扫,法律兜里装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免费问律师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网站导航
地区分站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广州
深圳
合肥
福州
海口
南京
成都
沈阳
武汉
太原
昆明
杭州
长春
拉萨
银川
兰州
南宁
郑州
南昌
长沙
贵阳
青岛
济南
西安
苏州
无锡
宁波
大连
东莞
乌鲁木齐
呼和浩特
哈尔滨
石家庄
专业知识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法规
法律专题
刑法罪名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律师文集
律师服务
免费法律咨询
电话咨询律师
律师在线咨询
律师收费标准
法律视频问答
精选解答
请输入您要搜索的内容...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专题
找律师
徐州律师
徐州专业律师
地图律师
行家律师
法律咨询
问题库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专题
法律法规
办事直通车
律师说法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图文解答
律师费标准
精品栏目
罪名库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生活
首页
>
法律专题
>
知识产权专题
>
著作权专题
>
非职务发明者和职务发明
非职务发明者和职务发明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2024-03-05 06:54:13
已帮助2986人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大家都在问
非职务发明者和职务发明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职务创造的发明人权利是什么
职务发明创造人因其创造发明、享有下列权利:1、职务发明人和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2、获得单位给予奖励的权利。3、发明或者设计专利实施后,有获取合理的报酬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传家律师团队
问题:律师你好,我和我丈夫正在协议离婚中,目前双方都有债务,经协商,离婚后所有债务由男方一人承认,这样的情况,是不是也要在离婚协议书写下来,或者单独写一个债权债务明细?
您好,我是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传家团队的律师,我们团队主要服务于家庭。根据您提问中描述的情况,需要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债务的承担,为避免纠纷,可以明确债务明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非公务人员职务侵占立案标准是什么
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在本单位所具有职务所产生的方便条件。对于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实践中一般表现为侵吞、盗窃、骗取等非法手段。构成本罪,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应予追诉。这里的数额,应当累计计算。应当注意,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本罪的立案标准规定了一个幅度,即非法占有的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的,应当追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当会同当人民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的范围内,及时确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执行的数额标准,并上报备案。
赵锋
问题:您好,我在国有公司工作,今年续签了5年的合同,违约金为2w元,请问我如果在这期间考研辞职的话,是不是要交公司违约金。应该按何种比例缴纳。<br><br>听说从今年开始考上研究生或者公务员的人员辞职都不需要向公司缴纳违约金,不知道消息是否可靠? <br><br>如果我的档案在人才市场,是不是公司没有权利扣押我的档案,不妨碍学校调走我的档案。比较困惑,请您帮忙,谢谢!!!<br>
如果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内有违约金的交纳标准,应按合同约定交纳
知识产权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
怎么在网上开无犯罪记录证明
#知识产权
1464次阅读
侵犯著作权但没有获得非法收益怎么办
#知识产权
1060次阅读
游戏未发行有知识产权吗
#知识产权
936次阅读
公务员签约作家违法吗
#知识产权
965次阅读
餐馆播放DVD向表演者付费吗
#知识产权
1021次阅读
明知是盗版书还购买侵权吗
#知识产权
818次阅读
关于
非职务发明者和职务发明
精选专题信息
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有哪些责任呢
2024.05.22
商标的网络侵权如何赔偿
2024.05.22
商标注册要什么流程
2024.05.22
属于专利侵权的行为有什么
2024.05.22
商标侵权要如何来处罚
2024.05.22
商标转让出了转让公证书还可以反悔吗
2024.05.22
公司商标抢注能撤销吗
2024.05.22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客观要件怎样规定的
2024.05.22
被别人抄袭原创怎么办
2024.05.22
专利公开和实质审查的顺序是怎样的
2024.05.22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要按照哪些标准处罚
2024.05.22
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容不容易通过
2024.05.22
未成年人可以享有著作权发明权荣誉权吗
2024.05.22
发别人私照侵权判几年
2024.05.22
授权的版权能收回吗
2024.05.22
著作权登记收费多少
2024.05.22
热门推荐
热门知识产权律师
精选文章
合同范本
相关推荐
著作权律师
专利律师
商标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律师
商业秘密律师
软件著作权律师
域名权律师
知识产权犯罪律师
企业名称权律师
知识产权法规律师
知识产权案例律师
如何判断专利是否侵权
盗版书籍属于什么犯罪
怎样申请国家专利证书
如何网上自己申请商标
商标是否可以授权使用
申请品牌注册商标流程
商标申请需要找代理吗
商标注册类别国际分类
专利申请流程
商标审查标准
知识产权顾问合同-最新知识产权顾问合同
知识产权归属协议
知识产权共享协议
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知识产权共享协议
【知识产权】商标权转让合同
知识产权共享协议书
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书
知识产权代理合同书
知识产权归属合同样本
非法经营10万判多久
强奸罪一般判多久
诈骗罪未成年怎么判
故意伤害他人轻伤怎么赔偿和判刑
故意伤害罪未遂怎么判
重伤二级故意伤害判几年
故意伤害致死量刑标准
重伤害判多少年
偷窃2000元以上物品要判多久
故意伤人致残疾怎么判
参与诈骗案件一般怎么处罚
涉嫌故意伤害一定会被判刑吗
故意伤害他人罪自首怎么判
故意伤害治安管理处罚法
故意轻伤害判几年
盗窃最多判多少年
持刀故意伤人罪怎么判
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多久
故意伤人罪判多少年
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
故意致人死亡罪判多久
故意伤害判多少年
盗窃不超过2000元一般判多久
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
打人至骨折可以判多久
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一般判多久
故意伤害他人重伤怎么判
故意伤害他人罪怎么赔偿
故意伤害他人罪怎么判和赔偿
聚众斗殴罪判多久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最新
最热
全部
史成涛律师
2024-05-18 18:38:43
对方是说哪方面侵权了吗?版权?商标?外观设计等?
问题:我们做食品的,有个电话打来,说我们做的纸箱侵权他们的方正字体了?
史成涛律师
2024-05-18 18:38:43
对方是说哪方面侵权了吗?版权?商标?外观设计等?
问题:我们做食品的,有个电话打来,说我们做的纸箱侵权他们的方正字体了?
更多
最新法律知识
什么样的程序可以申请软著
2024.05.22
1682次阅读
商标权侵权惩罚性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2024.05.22
1324次阅读
美术作品著作权申请怎么做
2024.05.22
1576次阅读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2024.05.22
1246次阅读
申请外观专利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2024.05.22
1194次阅读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
常用合同
查看更多
1
非职务软件开发证明
下载
2
辞职证明和离职证明
下载
3
辞职证明和离职证明格式
下载
4
非自原离职证明
下载
5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范本
下载
6
非职务软件开发保证书
下载
7
非职务软件开发的保证书
下载
8
授权职务发明专利发明人证书申请
下载
9
患者和医院的和解协议书
下载
10
职务发明人的劳务合同
下载
更多
热门刑事罪名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
故意伤害罪
故意损毁文物罪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
滥用职权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
寻衅滋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