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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制股东抽逃出资

认缴制的规定下,股东抽逃出资属于违法行为

所谓抽逃出资,就是股东在公司成立之后,偷偷地将自己的出资撤回,这种行为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损害。

从法律后果方面来讲,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有权利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把出资本息返还给公司。

而那些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实际控制人,需要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的债权人也可以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中不能清偿的部分进行补充赔偿,协助者同样要承担连带责任

一旦发现股东有抽逃出资的嫌疑,就必须收集诸如转账记录、资金流向等相关的证据

公司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来限制该股东的权利,甚至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时候,解除其股东资格。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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