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由于征收而不得不发生的一些必要费用。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企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由于这只是一条原则性的规定,所以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
“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评估的计算公式为: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用于生产经营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月净利润×修正系数员工月生活补助)×停产停业补偿期限”。
这种方法就是我们所说的“按照基本利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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