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置决定被依法撤销后,薪水损失可否按违法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水计量,包不包括当时的加班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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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答疑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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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置决定被依法撤销后,薪水损失可否按违法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水计量,包不包括当时的加班薪水?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限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二)严重违背用人单位的规章规则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导致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导致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议,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限定的情形招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

2018-12-30 08:43: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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