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手机店工作,十七岁学生寒假兼职,干了十五天,领薪水是被告知薪水按肯定比例扣除了部分,说的是我为在一个月前打去职报告。请问在劳动法中兼工人需要提前打去职报告吗?还有我受劳动法保护吗?

广东 - 深圳 涨工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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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优选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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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法律不当,自己承受不力后果。  你如果11月分提交的是解除合同通知,而不是辞工单,就不需要准许,期满奏效。  主管的说法不能律依据,但是你辞工未经准许去职,或者说按30天不满去职,都是违法解除合同,应当赔偿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2018-10-17 19:55: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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