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劝退我,并通过各种高压方式逼迫我签订辞工信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新的劳动法在这方面是怎样限定我该怎样维权?

广东 - 东莞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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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 - 东莞

你好,辞掉人员,单位应发给被辞掉人员辞掉费。辞掉费由单位在其办完有关手续后一次性发给,并将《辞掉费发放证明》存入本人档案。辞掉费发放准则如下:
(一)工作2年以上不满五年(含见习期)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薪水(基础薪水、职务薪水、工龄薪水之和,护士加护龄津贴,中小学老师加教龄津贴,下同)总额的60%;
(二)工作五年至十年(含五年)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薪水总额的65%,已实行待业保险的地方和部门,不发给辞掉费,被辞掉人员可按有关限定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2017-11-28 14:45: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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