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之后,如果是合法的单位是要给我经济补偿的对吗?因为他在最后一个月给我结算的时候只给了一个基本工资,我的绩效跟奖金那些是没算进来的。还有经济补偿也没有。工作超过三年,要到的补偿是怎么样的呢?

广东 - 阳江 涨工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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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 - 阳江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实践中劳动者的工资一般有基本工资、应发工资、实发工资之分。基本工资通常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设定的底薪,一般未包括加班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待遇等。应发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获得的全部工资,包括了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实发工资是劳动者每月实际拿到的工资,通常会被扣减一些费用,比如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所得税,扣伙食费、房租费等,劳动者实际到手的金额通常会比应发工资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应当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基数,而不是以基本工资、实发工资为基数。  基本工资仅仅是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显然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而实发工资并不能真实体现劳动者的工资水平,  比如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克扣工资违法行为都可导致实发工资低于劳动者实际的工资,显然也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

2021-04-06 17:52: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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