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道我们公司的领导不发工资的话,当时我就直接应该辞职的,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不发,劳动者是否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

广东 - 河源 劳动监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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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辩护法务

地区:广东 - 河源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拖欠工资(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第26条)另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的规定,劳动者依据第38条的,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主张双倍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超过劳动者一个月未与劳动者,劳动者可以主张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

2021-03-09 21:43: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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