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受雇与一个包工头在一个工地做施工员,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在工地骨折,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广东 - 中山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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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 - 中山

劳动者在工地骨折属于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参照《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020-12-23 17:46: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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