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他们公司里面上班的时候,因为发生了意外事故,所以受伤了,如果说生活不能自理的员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内需要护理的,应当由谁来负责呢?

山东 - 烟台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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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员工涉及本人工资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来执行。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020-11-30 11:32: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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