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在工地上面干活的时候,不小心受了点伤,他是被包工头请过去的,如果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吗?

广东 - 惠州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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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谈判法务

地区:广东 - 惠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另外,是不是轻伤应当进行法医鉴定

2020-11-27 15:23: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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