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对方是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现在是因为工作调动的原因,无法继续的居住,于是就想着要解除租赁合同,我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是如何确定

山东 - 青岛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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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东 - 青岛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取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3.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4.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5.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
6.租房违约金的处理: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2020-05-26 19:08: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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