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从乡镇企业退休后,因病死亡,母亲早已去世,我想申请生活困难补助费,但还有堂弟和堂姐和我一起住,生活困难补助费的标准会调低吗?

广东 - 东莞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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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谈判法务

地区:广东 - 东莞

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供养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在城镇居住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90元,在农村居住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70元;供养直系亲属子女、弟妹在城镇居住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50元,在农村居住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30元。此标准不再另增加地区类差比例。

2020-01-17 20:35: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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